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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关一宾馆违反《反恐法》被罚10万!

    信息发布者:邓廷报
    2020-05-12 20:23:35    来源:微公号 文山广播电视台 视听文山   转载

    近日,马关县一宾馆被罚款10万


    这是《反恐法》施行以来

    马关开出的第一张大额反恐罚单

    ……

    马关县地处中越边境,边境线长138公里,面临严峻的反恐形势,马关县公安局持续对辖区行业场所开展集中清查整治,防止各类治安隐患和管理漏洞,扎实做好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在整治过程中,发现辖区部分宾馆旅店未按规定登记查验住宿旅客身份信息,马关县公安局均根据《反恐法》作出责令整改。

    2020年1月,民警在对辖区宾馆酒店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辖区一宾馆仍然存在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现象,马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该宾馆依法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民警还将《反恐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宣传告知,责令该宾馆立即改正未按规定对旅客身份进行查验的违法行为。

    2020年3月,马关县公安局对辖区行业场所的集中整治过程中,再次发现该宾馆存在不实名登记入住情况。因该宾馆多次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对警方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置若罔闻。经调查取证后,马关县公安局根据《反恐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宾馆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示

     宾馆旅店等相关经营者和管理者,一定要严格依法落实旅客住宿实名制查验登记,仔细核对旅客身份信息,切勿把法律当儿戏。同时,也提请广大旅客朋友,在宾馆酒店住宿时,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身份信息查验登记工作。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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