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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澄清5起不实举报典型案例的通报

    信息发布者:邓廷报
    2019-03-27 21:25:30   转载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的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始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为被举报不实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帮助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体现组织关怀,激发党员干部奋发作为的积极性。现对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关于澄清麻栗坡县八布乡东油村党总支书记杨国富同志侵吞社会抚养费的不实举报。2017年1月,杨国富被举报2013年3月下旬收到东油村委会者拉村小组陶某某家的超生款2万元后,没有转交到乡计生办,而是私自侵吞。经查,东油村委会者拉村小组陶某某、杨某某夫妇于2013年3月底超计划外生育第三孩,陶某某于超生几天后将2万元人民币交给杨国富,托他帮交社会抚养费。杨国富于2013年4月8日将这2万元社会抚养费交到乡计生办入账,杨国富积极帮助群众办理相关事务,行为属于正常履职,不存在侵吞2万元社会抚养费的问题。举报问题不实,予以澄清。
           关于澄清麻栗坡县董干镇党委原书记胡世胜同志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的不实举报。2017年1月,胡世胜被反映以胡某某的名誉发展养猪,套取国家项目资金;操作项目工程给胡某某实施;拥有多套房产,资产、收入来源不明等3个问题。经查,胡某某与4户农户在经营养猪专业合作社期间,领取了国家政策范围内的养殖补助资金及县供销社帮助解决的近3万元资金(含物资),这些资金(含物资)的取得是符合相关补助政策的,没有套取补助资金的情况,而胡世胜并未参与合作社的任何事务;胡世胜在董干镇任主要领导期间,董干镇的工程项目都是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和国家招投标管理规定组织实施的,未发现胡某某在董干镇辖区内实施工程项目的情况,胡某某在铁厂乡、六河乡、马街乡实施的工程项目是按照相关程序取得的,未发现胡世胜操作项目给胡某某实施的情况;胡世胜与妻子名下的房产均属贷款或工资购买,未发现有资产与收入不相符的问题。举报问题不实,予以澄清。
            关于澄清麻栗镇人大原主席代刚敏同志不认真履职的不实举报。2017年3月,代刚敏被举报在处理刘某与该村村民土地纠纷中不作为。经查,2015年5月,代刚敏在接到群众的纠纷调解请求后,当日便前往纠纷发生地进行调解,经三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事隔两天后,三方再次发生纠纷,代刚敏闻讯后,再次组织人员深入农户走访调查了解,调解纠纷,但三方未达成共识,调解无果;2015年9月上旬,代刚敏又一次组织涉及该土地纠纷的刘某、韦某某、刘某某及部分知情村民到村委会进行调解,未调解成功,事后代刚敏将该情况在镇党政班子会议上进行汇报。2015年9月下旬,代刚敏再次组织镇司法所、国土所协商解决时,被国土所告知刘某反映的土地纠纷问题已属违法用地行为,县国土资源局已经介入调查,不适宜进行调解。2016年刘某向镇人民政府再次反映此问题,因县国土资源局调查尚未终结,不宜开展调解,镇政府没有开展调解工作;2017年2月,刘某向麻栗镇人民政府递交书面材料请求给予调解其与村民的土地纠纷一事,代刚敏再次组织县国土局、镇综治办、司法所、国土所相关人员对刘桂某某与牛滚塘村村民土地纠纷一事进行研究,并于2017年3月对此问题作出了书面答复。举报问题不实,予以澄清。
            关于澄清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王森同志违反工作纪律的不实举报。2017年6月,王森被举报哄骗周某签订了一份授权委托书,之后周某所实施项目的工程材料费款项都付清了,但交通局却没有支付周某100万元的工程款,导致周某资金周转存在困难的问题。经查,麻栗坡县2015年通村通畅工程第三合同段建设项目,通过招投标,以3067余万元发包给云南天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由项目经理周某组织实施,项目于2015年9月开工建设,2016年10月完工,共完成投资3232余万元,超合同价165余万元,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拨款,已拨付2682余万元,支付比例占总投资的83%,但周某仍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机械费等费用共计166余万元,2017年1月20日,该项目已通过县级初验,由于八布至哪灯公路竣工资料未完善,该项目所剩尾款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现还有160余万元没有支付给周某。时值年底,周某拖欠农民工和材料供应商多次到交通运输局反映要求支付欠款,为保证农民工能及时领取工资,2017年4月11日,王森、周某、陈某某3人商议后,周某自愿与陈某某签订《授权委托书》,由陈某某代为支付周某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材料款、机械费,陈某某按照商定事项支付完成委托事宜,所有委托事项于5月10日当天全部结束并经周某本人签字认可。县交通局在项目监管过程中,对质量安全、工程计量、资金划拨等方面均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规章制度执行,没有发现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举报问题不实,予以澄清。
           关于澄清县财政局副局长曾成碧同志违反工作纪律的不实举报。2018年7月,县纪委对反映麻栗坡县财政局副局长曾成碧未对上、下南普村小组新农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的问题。经查,2014年,麻栗镇红岩村委会上、下南普村民小组被列为新农村建设,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分别为80万元、100万元,项目监管单位为麻栗坡县财政局,项目实施单位为麻栗镇人民政府。项目下达后,2014年12月,麻栗镇人民政府根据《麻栗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麻栗坡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简易操作实施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上、下南普新农村建设项目进行简易操作,2014年12月26日进行公开评分,并将评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麻栗镇人民政府与第一中标单位麻栗坡县建筑工程总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委托代理人为唐述值,合同签订后,施工方于当月动工建设,于2016年9月竣工,通过验收,上、下南普村小组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建设过程均由麻栗镇人民政严格按相关规定操作,未发现曾成碧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举报问题不实,予以澄清。
            以上澄清的5起不实举报中,有的因协助政府办理有关事务而受举报,有的在履行职责中按章操作,因反映人的不合理要求未得到满足而受到诬告,有的在工作岗位兢兢业业、敢想敢做而受到质疑等等。这些同志因以自身的担当负责、积极作为,将一些不合理利益诉求、别有用心者挡在门外,而受到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这样的不实举报,是对信访举报权利的滥用,背离举报监督的本质,增加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成本,干扰正风反腐有序推进,损害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风气,必须坚决反对和纠正,为受不实举报者澄清事实、还之以清白。
    当前,麻栗坡县正处于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需要大批担当作为、敢闯敢试、埋头苦干、无私忘我的担当者、奋进者。干部敢担当难免会触碰一些人的利益、得罪部分人,遭受质疑诬告。广大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相信党组织、依靠党组织,只要是大公无私、依规依纪开展工作就要理直气壮、敢抓敢管,不要怕说不清、道不明,更不用担心遭受非议、误解;要坚决纠正“多干多错、少干少错”“绕道而行、明哲保身”的错误观念,坚信党组织是实干者、清白者的坚强后盾。
            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和省委、州委、县委的要求,扛牢抓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督促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努力营造支持改革、鼓励担当、容错纠错的良好氛围。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树牢拍蝇治贪是政绩、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同志澄清正名也是政绩的观念,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着力净化政治生态,帮助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让担当作为者充满干劲,让诬告陷害者没有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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