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2019】以跳楼威胁讨薪不可取,扰乱公共秩序还要受罚
信息发布者:邓廷报 2019-06-15 16:21:26 来源:麻栗坡警方 转载
近日,麻栗坡县公安局城关边境派出所办理一起扰乱公共秩序案,涉案人员袁某亮被依法处以十日行政拘留。
2019年6月12日19时20分许,袁某亮因务工劳资纠纷到麻栗坡县城金康商城六楼欲跳楼。接警后,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及时赶到现场开展工作,经劝说,该男子放弃轻生念头并配合调查。经查明,6月12日下午,袁某亮因劳资纠纷问题到金康商城,拨打报警电话扬言跳楼,自编自演了这出闹剧,以便其劳资纠纷得到解决,该行为导致麻栗坡县城中花园、大王岩广场、畴阳河沿岸聚集大量群众围观,扰乱公共秩序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袁某亮的行为已经构成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处十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劳动者:遇债务纠纷需冷静、理智,要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若遇拖欠工资情况,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切不可采用跳楼等过激行为或暴力极端行为维权,一时冲动可能造成意外后果,还可能因扰乱社会秩序而触犯法律被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警方提醒雇佣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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